“这期间我从来没有得罪过什么人,也没有做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事情。”老板回忆后对警方说道。
警方再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更为有效的线索,所以只能将此事交给保险公司做鉴定,因为这涉及到娱乐厅的保险问题。警方所能做的就是继续搜寻有用的线索。
案件发生的第二天,正当警方还没有着手对案件调查之时,就又接到了报案,说在上午5点28分,还是在繁华区的另一处娱乐厅又发生了爆炸。侦查人员只能调转方向,赶往新发生爆炸案件的地点。
同上起案件一样,这次发生爆炸的依然是一家娱乐场所。在大概相同的位置上,警方找到了一样的爆炸物,几乎一样的作案手法,还有一点十分让人吃惊的,这起爆炸也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,因为,当爆炸发生之时,该娱乐场所刚刚结束营业,所有相关人员已经全部离开。两起案件接连发生,诸多相同点告诉警方,这是一起系列案件。
一种不祥的预感袭来,作案人如此频繁作案,那么一定还会发生第三起类似案件的。如果说这两次爆炸案件发生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是一种幸运、巧合的话,恐怕如果第三起案件发生就可能不那么幸运了。出于这样的考虑之下,警方通知了各大娱乐场所的负责人,一方面要尽量缩短经营时间;另一方面,要加强自己的安保工作。